商务部近日会同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了《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将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以及部分加工层次低、污染高、资源能源消耗大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 据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介绍,《目录》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为主,共涉及804个十位编码税号商品。《目录》将禁止加工贸易的产品细分为禁止进口、禁止出口、禁止进出口三类。其中,禁止进口的77个,主要是国际公约禁止进口的、加工环节污染较为严重的商品;禁止出口的503个,主要是用于深加工的初级原材料,但加工贸易企业进口这些原料商品仍可享受保税待遇;禁止进出口224个,主要是加工层次低、高耗能、高污染的商品。 她表示,由于《目录》涉及的商品只占全部进出口商品的6.5%,且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化工、冶炼类产品,而目前我国加工贸易的75%为机电产品,因此《目录》的发布不会对加工贸易产生大的影响。今后,商务部还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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