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漏电保护器产品不合格被曝光 南方电器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通报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对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21种漏电保护器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6%。 此次抽查发现有15种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4种产品动作特性不合格。动作特性要求漏电保护器在规定的电流下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脱扣机构正常工作时不会轻易自动断开;在施加1.13倍额定电流时,不脱扣时间应大于1小时。 监测还发现,两种产品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不合格。主要是在进行950℃灼热丝试验时,因产品不能阻燃,灼热丝移开后,试品上的火焰和辉光在标准要求的30s内未能自行熄灭。若产品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不合格,在遇到电气故障或电气火灾时,产品的阻燃性差。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通报漏电保护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对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21种漏电保护器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7.6%。 此次抽查发现有15种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4种产品动作特性不合格。动作特性要求漏电保护器在规定的电流下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脱扣机构正常工作时不会轻易自动断开;在施加1.13倍额定电流时,不脱扣时间应大于1小时。
监测还发现,两种产品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不合格。主要是在进行950℃灼热丝试验时,因产品不能阻燃,灼热丝移开后,试品上的火焰和辉光在标准要求的30s内未能自行熄灭。若产品耐异常发热和耐燃性不合格,在遇到电气故障或电气火灾时,产品的阻燃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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