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发表的《上海能源白皮书》首次公布了上海市政府机关的节能降耗目标:2010年,上海政府机关用能总量要比2005年下降20%。
《上海能源白皮书》指出,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工作中,政府机关应起到表率作用。为此,上海将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市级机关“十一五”期间能源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节能规范》等文件。记者采访了解到,上海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从节约和利用能源、高效管理、绿色建筑、节能采购、新产品和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制订“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具体来说,今后在上海政府机关办公用房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将采用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节能和利用新能源的低能耗绿色建筑。在办公经费中将优先安排资金,用于办公设施的节能改造。同时,上海还将开展绿色建筑节能建设工程试点示范,新建项目率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既有建筑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
一些政府机关的细节之处也要求体现出“绿意”:办公室空调温度设置,夏天不得低于26度,冬天不得高于20度;优化电梯运行方式,设置电梯分段停靠,并提倡到低楼层尽可能不乘电梯;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能耗;加强照明管理,优先使用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办公区域尽量使用自然光,走廊、通道等对照明要求较低的区域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公务车是政府能耗的“大户”。上海要求加快推进公务车辆集中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并实行定车加油,控制单车燃油消耗;优先使用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型车辆,严禁购置超标准车辆,更新淘汰油耗大、环保不达标的公务车辆。
今后上海将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
为确保节能型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上海将建立机关节能和年度预算、财政监管相结合的监督激励机制,对因节能而减少经费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能耗超过标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下年度预算内相应核减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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