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府与中国三峡总公司携手能源战略合作 |
(发布日期:2007-2-20) 来源:
|
![]() |
|
|
2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三峡总公司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武汉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发了贺信。签字仪式由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主持。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清泉,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明波,副省长任世茂等省委省政府领导,中国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副总经理杨清、曹广晶、林初学、毕亚雄等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上,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明波宣读了俞正声的贺信,湖北省副省长任世茂宣读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省长罗清泉与三峡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签订了《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湖北省国资委主任杨泽柱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诚签订了《关于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议》。
俞正声同志在贺信中说,三峡总公司与湖北省政府签署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并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对双方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三峡总公司作为大型中央企业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肩负着建设三峡、开发长江的历史使命;湖北省能源集团作为省属最大的国有企业和最大的能源企业,担负着保障全省能源供应的重要使命。三峡总公司投资入股湖北能源集团,是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之间又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合作,是国有企业强强联合的有益实践,必将推动中央企业做强做大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希望省能源集团抓住机遇,与三峡总公司真诚合作,努力实现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为湖北电力能源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永安同志在签字仪式上作了发言。他说,此次战略合作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中央国资和地方国资优化整合、共同做强做大的精神,符合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是三峡总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竭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举措。通过建立股权纽带实现长江流域和清江流域的牵手,有利于充分发挥两大流域三峡、隔河岩等五大水库在防洪、航运和发电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充分发挥流域协同效应,提高长江中下游防洪能力,提高电能质量,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他还对湖北省委、省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重组后的省能源集团提出了希望。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三峡总公司以所控股上市公司长江电力为平台以31亿元现金战略投资湖北省能源集团,占其45%股权,湖北省国资委占其55%股权。湖北省政府和三峡总公司将共同努力,促进湖北能源集团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努力使湖北省能源集团在“十一五”期间装机容量达到全省的1/3左右。湖北省政府将以湖北省能源集团为平台落实湖北能源发展战略,有序开发水电,适度发展煤电,探索发展风电,因地制宜的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核电项目,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保障。湖北省将继续大力支持湖北省能源集团在清江流域、鄂州二期等在建项目建设,在能源项目资源(如核电、风电、水电、抽水蓄能、火电等)、电价、能源项目整合和其他相关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为湖北省能源集团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峡总公司将全面参与和积极支持湖北能源事业发展,一方面与湖北省能源集团共享水电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资本市场和电力市场运作经验,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另一方面在湖北省政府支持下通过湖北省能源集团或直接参与核电等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此外,双方还将在促进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继续加强干部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
湖北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长江电力、湖北省能源集团等有关单位参加了签字仪式。
来源:湖北国资委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电气自动化网”的,版权均属于中国电气自动化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电气自动化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转载均有出处,本网对转载文章不存在侵权等法问题。 |
|
|
|